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新闻
——包河区委编办党支部与安徽东昌集团党总支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与非公党建紧密融合,共同推动党的建设这个新的伟大工程,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11月26日上午,由包河区委编办党支部和安徽东昌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联合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包河区委组织部委派党建指导员和包河经开区管委会益企中心党建联络员莅临活动现场指导,区委编办党支部、安徽东昌集团党总支在肥的21名中共党员以及部分优秀职工代表参加活动。
踏进安徽东昌集团公司大院,映入大家眼帘的是企业户外宣传栏,橱窗内一幅幅简洁明了、制作精美的二十大报告宣传海报,又一次把大家的思绪带入到聆听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二十大报告时的情境中,令人振奋不已!
在集团公司一楼门厅处,巨幅的红色幕墙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重要论述鼓舞着每一位党员,尤其是作为非公企业的东昌集团的所有党员和员工们。
党员公示栏、风采栏、心愿栏,企业文化墙,党员活动室、廉政书屋等展现了东昌集团打造红色党建文化、绿色企业文化和橙色廉政文化成果,让参观者赞赏不绝。
8点50分,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主题活动正式开始,全体党员起立齐声唱起:......前进!前进!前进!进!
紧接着,东昌集团党员和职工代表以“学思践行二十大,踔厉奋发启新程”为主题,讲述着“我与东昌的故事”......
东昌集团融资总监、第一支部书记徐鸿说:党建工作一直是我们的重中之重,作为支部负责人,今后我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务必”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汲取知识,创新工作方式,着力在非公企业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功夫、出实招、见成效,让红色党建文化在东昌成为一面永远的旗帜。
东昌集团副总经理、党总支纪检委员崔小春说:我自大学毕业就来到了东昌,一晃已经二十多年了,我见证了东昌的发展,作为民营建筑企业,能有今天的发展成就,离不开党的好政策,离不开每一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奋勇前进的冲锋号。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东昌大家庭的一份子,我将加倍努力,勇毅前行,埋头苦干,不负众望,让时代最强音在我们东昌奏得更响。
东昌集团财务经理宋翠华说:作为一家民营企业,东昌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从未忘记承担的社会责任,东昌在发展过程中也曾面临过困难,但是从未拖欠过员工一分钱工资,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我深深体会到当家人的不易,也深为民营企业家能有这样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情怀所感动,这也是我深爱东昌的缘由。
东昌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宋少东饱含深情地说:东昌创建快30年了,30年风风雨雨,历历在目,我们从一个只有3名党员的党支部发展到今天拥有31名党员的党总支,下辖三个党支部,来之不易,我们感恩党的领导,感恩总书记的教诲,感恩伟大时代,感恩客户信任,感恩员工奉献,尤其是东昌的默默奉献的党员同志们,他们在生产一线,精益求精,负重前行,铸就了东昌的今天:实现税收总累计15个亿,解决了20余万人就业,向社会捐赠6770多万元。作为全省“双强六好”先进单位的安徽东昌集团,我们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永远听党话,铁心跟党走,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最后,包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陈新华发表了重要讲话。陈新华指出,今天的主题党日活动,是双方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创新机关党建+非公企业党建融合共建的有益尝试,也是双方加强沟通了解的重要契机。安徽东昌集团是我区优秀的民营企业,近年来,面对行业变革、竞争加剧的新形势,东昌控股集团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党建工作创新,引领企业管理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到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给民营企业坚定了发展信心,增强了发展动力,吃下了定心丸。每位党员都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扎实推进“红色党建文化、绿色企业文化、橙色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党建与创业相统一,支部建设与经营管理相统一”,“党员队伍建设与公司人才培养相结合,党建工作与公司转型、文化建设、社会责任相结合”,在转型创新、练好内功上下功夫,把东昌集团做强、做优,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民营企业新的更大贡献。
陈新华强调,区委编办党支部和安徽东昌集团党总支要以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共建为契机,通过双方深入交流学习、分享党建工作经验,促进党建共建活动开展,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队伍的活力,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转换发展动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荣发展新局面。
Copyright©2022 安徽东昌控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7012944号-1